信息安全灾难恢复服务资质评估是对信息系统灾难恢复服务提供者的资格状况、技术实力和实施灾难恢复服务过程能力等方面的具体衡量和评价。
信息安全灾难恢复服务资质,是依据《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评估准则》、《信息安全灾难恢复服务能力评估准则》等相关要求,在对申请组织的基本资格、技术实力、信息安全灾难恢复服务能力以及工程项目的组织管理水平等方面的评估结果基础上的综合评定后,由中国信息全安全测评中心给予的资质认证。
信息安全灾难恢复服务资质级别是对提供信息安全灾难恢复服务组织综合实力的客观评价,反映了组织的信息安全灾难恢复服务资格、水平和能力。资质级别划分的主要依据包括:基本资格要求、基本能力要求、灾难恢复服务过程能力和其他补充要求等。
灾难恢复服务过程能力级别是评定信息安全灾难恢复服务组织资质的主要标志,标志着服务组织提供给客户的灾难恢复服务专业水平和质量保证程度。《信息安全灾难恢复服务资质评估准则》将信息安全灾难恢复服务组织的过程能力分为五个级别,由一级到五级依次递增,一级为基本级别,五级为高级别。一级:基本执行级;二级:计划跟踪级;三级:充分定义级;四级:量化控制级;五级:持续改进级。
灾难恢复服务过程能力以及项目和组织过程能力级别的高低,标志着从事灾难恢复服务组织的能力成熟程度,即已完成过程的管理和制度化程度的高低。申请信息安全灾难恢复服务资质级别认证的组织需要符合相应灾难恢复过程能力以及项目和组织过程能力级别。